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手机充电热失控起火引发的人身侵权责任纠纷案。2024年2月4日清晨,广东东莞市一出租屋内,女子陈小姐卧床边充电边使用手机,不慎入睡后手机电池热失控起火,导致其全身多处严重烧伤,构成两处六级伤残和一处九级伤残。经调查,火灾直接诱因是手机锂电池热失控。陈小姐将手机销售商、房屋房东及二手房东诉至法院,索赔118万余元。法院终审判决,陈小姐自行承担40%责任,手机销售商承担60%赔偿责任,赔付634511.35元,二手房东在销售商无法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10%补充清偿责任。法院明确,因产品缺陷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可选择向生产者或销售者索赔,销售商承担责任后可向生产商追偿。法院提醒市民,电子产品切勿边充电边使用,销售商户需严把产品质量关,房屋出租人应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