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 月 5 日消息,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自今年 1 月 1 日起印发实行,主要对停车服务收费管理进行多项优化调整,同时特别鼓励各类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停车实施优惠。

据介绍,相应《办法》明确停车场收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包括:机场、车站、码头、公交枢纽站及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国家机关、公益公用企事业单位面向公众的内设停车场;政府财政性资金或城投公司投资的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
此外,新《办法》细化了计费方式与免费情形,根据停车条件和需要,收费可采取计次、计时、包月、包年等方式收取。公共停车场、道路临时泊位原则上实行计时收费;原先“不足 1 小时按 1 小时计费”调整为“不足一个收费计时单位按一个收费计时单位收费”;按次收费的,每次按 12 小时计算。
免收停放服务费的情况包括:道路临时泊位在夜间等指定免费时段停放;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办理业务且在合理时间内并提供凭证的车辆;住宅小区内停放不超过 1 小时的车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停放 30 分钟内(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楼除外)的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警、消防、救护等特种车辆;残疾人驾驶的本人车辆等。
IT之家注意到,《办法》还对机场停车场收费标准设置了上限。实行计时收费的 1 小时内最高收费标准 8 元,1 小时后每增加 1 小时按低于 5 元的标准收取。实行计次收费的每次不得超过 10 元。进入机场停车场停放的车辆每天每车最高不超过 5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