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2028 年底前,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改建 60kW 以上功率充电设施 3 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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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T之家
十部门印发方案,鼓励租赁企业投放新能源汽车,完善充电设施,推进客运枢纽租赁服务覆盖,提高租赁服务便利化水平,优化租车便民举措,促进租赁与旅游融合发展。

IT之家 6 月 5 日消息,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于 6 月 1 日印发《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完善停车充电等配套服务设施。

具体来看,方案提到,鼓励租赁企业投放新能源汽车。加快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2028 年底前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改建 60 千瓦以上功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3 万个,围绕旅游公路、国省干线、“四好农村路”等规划布局充换电设施。引导民航机场、高铁车站、汽车客运站等与租赁企业加强合作,为租赁车辆停放和充电提供便利。

IT之家获悉,其中还提到,推进客运枢纽租赁服务覆盖。有序推动民航机场、高铁车站租赁网点覆盖,具备条件的年吞吐量 100 万人次以上民航机场、二等及以上高铁车站设置租赁服务网点,加快发展“高铁 / 民航 + 落地租车”服务。

通过设置自助取还车点、提供枢纽取还车服务、提供枢纽至门店摆渡接驳服务等方式,力争实现民航机场、高铁车站租赁服务覆盖。督促民航机场、高铁车站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设置租赁服务导向标识。

《方案》提出,推进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城市群和 5A 级旅游景区所在地,依托城市交通枢纽、租赁服务网点、景区旅游服务中心等,为旅客提供租车咨询、车辆取还、异地还车、车辆查验等一站式服务。支持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结合旅游资源、精品自驾旅游公路等,科学设置租赁服务网点。

提高租赁服务便利化水平方面,《方案》提出,扩大免费异地还车服务供给。支持租赁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加强信息共享,到 2028 年底前实现重点旅游地区、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城市群免费异地还车。依托行业协会等探索建立跨区域租赁企业合作联盟,推动联盟内企业间共享资源,提供免费异地还车服务。推动租赁车辆备案信息跨区域互认,满足异地还车服务需求,2027 年底前实现租赁车辆“一地备案、省内通用”,2028 年底前实现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城市群租赁车辆备案互认。

优化租车便民举措方面,《方案》提出,优化承租人机动车驾驶证线上查验流程,有序推动承租人身份信息与机动车驾驶证信息“一号查验”。优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流程,推动租赁车辆交通违法处理等便利举措落地。引导租赁企业和电商平台全面推行“信用免押租车”、上门取送车、“无车免费升级”等便民服务。支持租赁企业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优化车辆动态调配机制,提供车型智能推荐、VR 看车、全流程无接触自助取还车等服务。优化外籍承租人证件信息查验,鼓励市场服务主体提供多样化支付方式,提升外籍来华人员支付便利性。引导重点租赁企业在线上租车 App 增加“一键救援”功能,2027 年底前实现重点企业全覆盖。

促进租赁与旅游融合发展方面,《方案》提出,充分衔接精品自驾旅游公路布局,完善沿线租车服务网络,推动沿线城市免费异地还车服务,加强应急救援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车辆故障应急置换机制。支持租赁企业与旅行社、景区、酒店、民宿等开展市场化合作,推出“租赁 + 门票”“租赁 + 酒店”等一站式服务产品,为承租人提供线路推荐、行程策划等多元化服务。鼓励租赁企业拓展服务链条,一站式提供自驾游沿线景区景点、地理人文、取还车网点、停车充电、应急救援等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