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生成式AI幻觉引发侵权案宣判:平台无责 即便AI自认赔偿10万元
5 天前

近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对全国首例因生成式AI‘幻觉’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2025年6月,原告梁某在使用某生成式AI平台查询高校报考信息时,收到该高校主校区的不准确信息。梁某指出错误后,AI仍坚称信息准确,并表示若内容有误将赔偿10万元。直至梁某提供官方信息,AI才承认错误。梁某认为AI生成错误信息对其构成误导,遂起诉要求涉事AI平台研发公司赔偿9999元。法院审理认为,现行法律框架下,AI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无法独立作出意思表示,其生成的‘赔偿承诺’不构成平台的意思表示,不产生法律效力。同时,法院指出生成式AI属于服务范畴,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非无过错的产品责任原则。经审查,涉事AI平台已完成大模型备案与安全评估,在应用界面、用户协议等多处履行了AI功能局限的提示义务,采取了必要技术措施保障内容准确性,不存在过错,不构成侵权。因此,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该案明确了AI生成内容的法律性质与平台责任边界,为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裁判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