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发布政策措施,旨在推动中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的高质量发展。政策鼓励中央企业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并明确投资方向为早期、小型、长期及硬科技企业。这些基金将主要投资于具备硬科技实力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创新企业,陪伴并助力其成长壮大,基金存续期最长可达15年。此外,政策还提出加大创新资本投入,支持中央企业围绕主责主业发起设立各类适应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创新企业成长所需的创业投资基金,并积极吸引商业保险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等长期资本参与,形成创业投资资本集群。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指导中央企业有序规范推进创业投资基金设立运作,并建立创业投资与创新项目对接机制,以加大对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布局,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资本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