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周某购买泡水二手车的案例。周某在网络平台上看到中介公司发布的一则二手车销售视频,视频中公司承诺车辆并非泡水车。然而,在交付后,周某发现车辆座椅生锈,经查询得知该车辆曾发生过进水事故。周某随即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三倍赔偿。一审法院仅支持解除合同和退还购车款,周某对此不满并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中介公司未如实告知车辆泡水情况,构成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二审法院改判支持周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中介公司退车退款,并支付三倍赔偿金。法院强调,在二手车交易中,不得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该判决有助于净化二手车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