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企业在境外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 不违规在标价之外任意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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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消息,三部门联合发布《汽车行业境外竞争行为与合规建设指引》。指引要求,企业在境外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需依法合规进行透明标价,不得违规加价或收取未标明费用。开展促销活动时,应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商业惯例及文化习俗,并履行合同约定。进行品牌展示和宣传时,需按东道国(地区)规定真实完整披露信息,避免虚假宣传,以维护中国汽车品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