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近日在南方日报刊登公告,公布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诉余明亮(博主“余凉凉的日常”)名誉权纠纷案判决内容。二审维持原判,判令余明亮停止侵权、删除侵权视频,在各网站平台向华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华为经济损失20万元。据悉,余明亮在2022年6月至2023年9月期间发布的数码产品测评视频、直播中,多次发表缺乏证据支持的言论,恶意诽谤华为公司及产品,侵犯了华为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