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块的车,挡风玻璃放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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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36kr
国内HUD市场快速增长,但存在信息过载和安全隐患。欧盟法规限制HUD显示内容,中国也出台相关标准。车企需克制设计,确保行车安全。

挡风玻璃,正在成为中国智能汽车的第二块液晶仪表盘,乃至于车载最大的“荧幕”。

2026年4月,国内乘用车HUD标配装配量达34.2万辆,装配率首次突破25%,价格更是下探到9万元以下。尤其是最新一代具备AR-HUD,装车数在迅速拉升中,去年就有媒体曾经报道过,2025年的1~8月,国内配备AR-HUD的车辆已经突破80万辆。并且就在最近,出现在了换代的10万以下车型之上。

而现阶段国内整车企业对于HUD配置新功能的开发,更是处于一种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境界。

有企业把红绿灯读秒放进了HUD的画面内,还有把连倒车影像直接投屏的。如果这些还算合理的话,那么通过AR-HUD搞出“追光全景”,号称87英寸画幅直接把导航光毯插入到真实路面,变道、刹停、泊车路径全都用光毯直播,就多少有点信息显示过度了。更何况还有企业大幅拓展HUD的娱乐功能,AR-HUD可化身70-96英寸等效画面的影音屏。其竞争对手干脆换道超车,用多块Mini LED拼出所谓的“天际屏”,搞什么自定义主题模式,可以放萌宠动画,简直把HUD玩成了数码相框。

这继续发展下去,是得往史塔克钢铁战衣显示界面方向发展了?

原本,HUD的主要用途是显示包括车速在内的各种基础行车信息,最多给点导航变道提示等等。而现阶段国内企业的玩法,已经远远超出提供驾驶者不低头看仪表便利的初衷,正一路朝着令驾驶者大脑“信息过载”的危险方向,在一路狂奔 。

而也就在国内企业疯狂乱卷已侵入到风挡投屏方寸之间时,海外却正在努力给HUD功能和显示作减法。

早在2023年9月1日,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WP.29)框架下的UN R125法规正式实施。这部由WP.29下设一般安全工作组(GRSG)牵头的法规,把显示在挡风玻璃或其他玻璃表面、辅助驾驶员感知的视觉信息定义为“辅助视野”,并将其纳入强制规管。

这是HUD首次在全球产业界规范层面,有了法律身份。

欧盟的规矩,要给司机的“前方视野”划下红线

要理解欧盟在管什么,得先回到一个朴素的常识:挡风玻璃前的180°视野,是驾驶员、乘客,乃至于路上与之相关车辆和人员的生命线。

驾驶员操控车辆的本质,是人为反应到调整过程中,与时间的赛跑。人类视觉系统处理信息的带宽极其有限,从眼睛捕捉路面画面,到大脑识别风险、下达决策,再到手脚执行制动或转向,这个感知-决策-执行的链路,通常需要按照0.75秒来进行计算。而0.75秒时间,如果是车辆处于时速100公里的状况,那就意味着20米的行驶距离。但这还是在驾驶者完全集中注意力的前提下。

你还真别说,这个引导界面放《死亡空间》里面,玩家们肯定点赞,但你要用来开车嘛,只能说多少有点什么毛病了……

试想一下,如果HUD上充斥着冗余的信息、复杂的3D动画或错误的多目标高亮,大脑有限的认知资源就会被强行占用去处理这些“噪音”。

这种“信息过载”会导致大脑处理关键路况的延迟呈指数级上升,引发“认知隧道”效应——驾驶员盯着花哨的HUD看,却对前方突然刹停的车辆“视而不见”。欧盟法规之所以严苛,正是基于这一生理逻辑:挡风玻璃上的每一比特多余信息,都是在压缩驾驶员保命的反应时间,甚至直接诱发因分心导致的误操作。

UN R125法规开宗明义:驾驶员前方180°视野范围内不得有障碍。HUD因为投在玻璃上,原本就属于违规。于是就专门整了个法规对其进行规范,明确什么信息可以投,同时需要遵守哪些规范。

真正为HUD“立专门规矩”的动作出现在2024年11月。在WP.29第194届会议上,GRSG提交了R17X《关于车辆视觉辅助系统(FVA)型式认证的统一规定》法规提案,旨在解决FVA引起的遮挡问题,并定义允许FVA开启的条件以限制对驾驶员的干扰。需要厘清的是:R17X目前仍是“法规提案”,尚未成为正式强制法规,但它指明了未来2~3年全球HUD监管的强制底线方向。

根据R17X法规,HUD投影效果上限最多这种程度

R17X的核心逻辑是将前视野切成区域1和区域2上下两块。区域1是驾驶员的前视野上部,规定这个区域只能显示非静态信息,比如如动态的危险警告、导航箭头等。而区域2,即视野下部,可以放一些固定的数据窗口,比如车速、发动机转速等等。同时,它对不透明像素覆盖率设“双50%”上限——区域1最大不透明像素不超过FVA显示区域的50%,且不透明像素在基本图形内的覆盖率不超过50%。

这条限制专门防止一个坑,即系统错误或多目标识别时,多个行人、多辆车被同时高亮,瞬间占满整个HUD区域,把驾驶员眼前糊成一片。此外还强制规定,驾驶员必须能调节亮度,且能通过最多两个连续步骤手动关闭HUD。当HUD发生影响视觉信息的电气故障时,应自动停用。

更关键的是,强制信号(如AEB报警)不得在HUD上单独显示,必须在仪表或中控屏保留。总而言之就是——HUD可以复制,但不能替代。

热闹与隐忧,我们必须在出乱子之前补上窟窿

把视线拉回国内,HUD市场正在经历一场千亿规模的野蛮生长。华阳多媒体市占率超30%,泽景、怡利、水晶光电、华为等紧随,TOP10供应商合计吃掉94.8%份额。价格从外资巨头当年的8000~12000元,被打到1500~2000元。正如本文开始阐述的那样,目前国内10~20万元价位的整车主流市场,正在加速全系HUD的普及。

浦创智能的AR-HUD DLP方案

规模爆发的另一面,是无标准时代的三重内耗。首先是整车企业的定制化内卷,一车一策、体验无序。其次是适配内卷,同样的硬件在不同车型上体验天差地别。而这一切的大背景是国家强制规则的缺位。于是野蛮生长就成为了一种常态——什么是好的HUD全靠车企自我定义。

而具体到用户体验,乱象集中在三点:把HUD当“第二中控屏”塞内容、AR贴合精度和强光清晰度跟不上硬件堆料、各车企HUD“人因底线”参差不齐。J.D. Power数据显示,34%的用户反馈动画效果过多易分散注意力。约83.3%的用户认为复杂路口导航信息不够明确,84%的用户希望提升画面清晰度,尤其在阳光强烈的情况下。

好在监管层已开始在补位。

2025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GB/T 46926-2025《轻型汽车视野辅助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归口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2026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号中的“T”表明它是推荐性国家标准,但作为强制性国标GB 11562-2025《轻型汽车驾驶员前方视野要求及测量方法》的配套标准,其主要条款在车型认证中实际强制执行。

该标准修订时参考了UN R176视野辅助FVA法规的主要内容,与联合国R17X提案方向高度对齐,区域1/区域2划分、双50%限制等核心条款一一对应。

很明显,这个AR增强显示的本意是方便驾驶者找餐馆,但却会对认路和操作判断造成显著干扰

更具里程碑意义的是2026年7月20日,由长安汽车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ITU-T F.749.20《智能汽车抬头显示界面要求》在联合国下属权威机构国际电信联盟(ITU)正式发布。该标准历时三年、累计7次提案形成,从人因视角对HUD信息呈现提出系统化要求。作为国际标准和建议,它不具有强制准入约束力,但为全球HUD设计与应用提供了统一的参考基准,标志着中国车企在HUD人因工程领域首次拥有国际话语权。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在于,上述这所有分析和阐述,并不是要强行用外国比中国。毕竟欧洲目前有多拉,新闻、数据,以及由此派生的段子可谓应有尽有。然而有一点,毕竟人家开了一百多年车,各种强制安全标准早在七八十年前就已经开始,有很多事毕竟老欧洲已经提前“痛过”了所以有教训。

黑格尔在《历史哲学》很无奈地感叹过:人类从历史中学到的唯一的教训,就是没有从历史中吸取到任何教训。笔者并不希望我们在汽车这一领域踩一遍别人踩过的坑。

有关HUD上的信息会对行车造成多少干扰,多伦多大学的研究早就泼过冷水:挡风玻璃上每增加一组视觉信息,驾驶者就得分出注意力去处理那个“跳出来”的东西,而对突发障碍的反应错误率会显著上升。0.75秒的感知-决策-执行窗口,容不下你在风挡上乱搞什么奇奇妙妙。

各位,欧盟的教训、中国的标准都摆在那儿了。挡风玻璃不是B站投屏,别等出了事,才想起黑格尔那句埋汰。把HUD做好,做克制,做安全,比做满屏烟花更有竞争力。

毕竟,用户买车是为了平安到家,不是为了在路上看演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