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近日发布的《审核动态》细化了IPO企业研发人员的认定标准,特别明确了非全时研发人员的认定问题。对于既从事研发活动又从事非研发活动的非全时研发人员,若当期研发工时占比低于50%,则不被认定为研发人员。此外,《审核动态》还要求中介机构在核查科创板拟上市企业技术成果来自产学研合作的情况时,重点关注企业核心技术来源、自主研发能力、产学研合作的合规性以及费用支出等问题。同时,文件还对再融资项目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核查要求,并涉及了股份支付授予日的认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