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中,股权投资机构最需要支持。它们是投资早期、小型及硬科技企业的重要力量,但面临资产轻、投资周期长、自身发债融资期限短、成本高等问题。因此,债券市场“科技板”旨在解决股权投资机构发债期限短和融资成本高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