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意见,旨在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意见提出两大重点:一是拓展“三零”服务对象,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政策扩大至160千瓦及以下各类民营经济组织,并鼓励有条件地区进一步提升低压接入容量上限;二是提高“三零”服务质效,优化办电流程,缩短办电时间,提升服务质量。这些举措将进一步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壮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