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 月 22 日消息,美国加州法院近日就一桩隐私集体诉讼作出裁决,判决苹果公司获得胜诉。
该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原告指控苹果违反了《加州隐私入侵法》(CIPA),在未获得用户明确同意的情况下,非法收集 iPhone 用户的详细使用数据。主审法官爱德华 ·J· 达维拉已批准苹果提出的驳回动议,认定原告指控的法律依据不足。
IT之家援引博文介绍,这场法律纠纷始于三年多前安全研究员 Tommy Mysk 的一项技术发现。通常情况下,用户在设置新 iPhone 时可以选择是否“共享 iPhone 分析”。
然而,Mysk 的测试显示,无论用户是否点击“同意”,苹果都会收集完全相同的应用数据。他在当时将这种做法描述为“令人震惊”,并指出这种违背用户意愿的数据回传行为可能广泛存在于苹果生态系统中。
根据 Mysk 的测试报告,App Store 会实时发送用户的详细操作数据,包括搜索内容、浏览过的广告、查找应用的方式以及在页面停留的时长。Gizmodo 曾指出,这些数据极其敏感,可能暴露用户的性取向(如搜索 LGBTQIA+ 相关应用)或健康状况。
此外,Apple Music、Apple TV、图书(Books)和股市(Stocks)等应用也被发现存在类似行为。例如,股市应用会向苹果分享用户关注的股票列表、查看过的其他股票名称以及阅读的新闻文章。
尽管指控内容触目惊心,但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原告败诉的关键核心原因在于原告的起诉书存在明显的逻辑矛盾与定义不清。
例如,原告在指控中引用的“笔式记录器(pen register)”这一概念前后矛盾,无法准确界定该记录工具的功能及其在诉讼中的适用性。
此外,针对“机密通信泄露”的指控,法院认为原告关于“没有任何使用数据会发送给苹果”的期望是“客观上不合理的”,且原告未能提供反证来推翻这一判定。

换言之,法院的裁决更多是基于对“机密”和“通信”这两个法律术语的技术性解读,而非对苹果数据收集行为本身的道德评判。
法官虽然驳回了当前的诉讼请求,但仍给予原告最后一次修改诉状的机会。不过,达维拉法官在裁决令中坦言:“鉴于本命令中指出的缺陷,原告能否充分修正其指控令人怀疑。”这意味着该案在加州翻盘的可能性极低。
与此同时,原告方并未放弃,他们已在伊利诺伊州、新泽西州和纽约州依据当地类似法律提起了诉讼,试图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寻求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