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文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智能网联汽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文章称,该标准的技术内容在合理可行的前提下,与UNR171《关于批准车辆驾驶员控制辅助系统(DCAS)统一规定》等国际标准法规协调接轨,并紧密结合中国复杂道路交通场景,充分考虑不同产品形态和技术路线,将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分为基础单车道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基础多车道组合驾驶辅助系统、领航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以及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本标准的标准化对象不包含泊车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从“提升产品能力表现”“强化安全保障要求”“规范系统使用方式”维度构建“三重安全保障”,多维度规范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能力,支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提升。
此外,该标准填补了我国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产品安全基线空白,将为行业准入、质量监督和事后追溯提供关键技术依据,有助于全面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业部表示,下一步,工业部将根据反馈情况,加强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加快推进标准发布、宣贯、实施与监督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技术要求有效落地,切实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校对/黄仁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