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11 月 15 日消息,近日,一辆领克 900 在盐靖高速行驶时发生一起事故,一名男子称车内二排乘客(男子的母亲)腰椎骨折,构成九级伤残。男子称,事故发生时车辆安全气囊未弹出、安全带未锁死,且厂家锁死了 9 月的行车相关数据,未向其提供。

对此,领克 11 月 13 日发布《关于领克 900 泰州用户高速交通事故的声明》,称事故发生时,领克 900 主驾系安全带未受伤,副驾乘员有软组织轻微伤,二排左侧人员碰撞发生前 15 分钟解开安全带,碰撞时因未系安全带导致受伤。车辆碰撞前速度约 120km/h,碰撞时降至 69km/h,AEB 系统正常启动,有效缓解碰撞强度,碰撞后领克 900 仅车辆右前侧受损,车身结构完整,车门正常打开。碰撞发生时碰撞力度未达到安全气囊起爆触发条件,整车符合车辆安全系统正常工作逻辑。

IT之家注意到,领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穆军昨晚进一步说明:
1、用户提到的厂家锁死行车记录仪,纯属主观臆断;车辆在出厂时均为开启状态,因为用户未通过“用户隐私协议授权”开启行车记录仪录制,导致行车记录仪的视频没有保存;
2、用户提及车辆安全带没有预紧保护功能,车辆云端数据显示二排左侧和右侧两个座椅安全带在事发时均为“未系状态”,安全带相关数据正常;
3、用户提及车内人员数量为 4 人,我们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看到是 3 位驾乘人员,并且车辆座椅占位信息也显示只有 3 个座位有占位信息;
4、该事故中,前排两位乘客没有提及受伤情况,说明在系安全带的情况下,人员得到了很好保护,也无需气囊起爆,车辆安全系统符合正常工作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