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发布《汽车数据出境安全指引(2026版)》,规定汽车数据处理者应通过境内法人主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无境内法人主体的由境内分支机构申报。若境内多家子公司属同一集团且业务场景相似,可由集团公司合并申报,禁止拆分数据出境。处理者需按规自评估并整改问题,向网信部门提交材料,通过评估后方可开展出境活动,若出现影响安全情形需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