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L3级和L4级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国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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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月4日获悉,工信部组织制定并归口的《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 44721—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已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适用于搭载L3级、L4级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和N类车辆,不适用于自动泊车系统。标准要求车辆制造商从安全方针、风险管理、安全保证、安全提升四个维度,建立覆盖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及部署后全过程的保障能力,并明确自动驾驶系统研发验证过程中的试验要求。同时,标准强化了系统动态驾驶任务执行能力,规范了人机交互与用户告知要求,要求L3级自动驾驶系统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此外,我国牵头制定的联合国自动驾驶系统全球技术法规(ADS GTR)也于2026年6月获批发布,我国标准在保持与国际法规协调一致的同时,更贴合我国道路交通环境与行业管理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