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电气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公告披露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113.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3%。减持原因为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价格将视市场价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