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鑫科技:收上海证监局警示函,涉未及时披露购置房产 4.37 亿元等事项
8 小时前

乐鑫科技发布公告称,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原因在于存在两项信息披露违规。其一,2025年3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购置研发大楼事项,含税转让总价款不低于4.37亿元,但直至2025年4月30日才按规定格式披露。其二,2024年4月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取得深圳市明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2024年10月知悉其2023年净利润为1365.95万元且达到披露标准后,未及时按格式披露。乐鑫科技表示,将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加强学习,此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