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布了《关于支持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吸引低空经济企业入驻。对于无人机整机研发的龙头企业,将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奖励,上限为2000万元。同时,为鼓励企业适航取证,对生产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飞行汽车的企业奖励1000万元,对生产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企业奖励500万元。此外,该办法还支持开设低空货运航线,对新开设并常态化运营的低空无人机货运航线企业,轻小型无人机每架次奖励30元,每年上限300万元;中大型无人机每架次奖励90元,每年上限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