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商务部欧洲司负责人解读中欧贸易投资磋商机制第二次例会成果:双方将发挥贸易监测机制作用,探讨在世贸组织规则下降低部分商品关税的可能性,并就欧盟外国补贴条例进行技术对话,以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贸易投资环境。双方还愿在医疗器械、农产品等领域就市场准入问题交流,并继续就逆变器项目融资指导文件、化妆品和药品监管等问题保持沟通。此外,双方就电动汽车、混动汽车贸易进行了深入讨论,避免了贸易摩擦升级,维护了中国企业出口利益和中欧混动汽车贸易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