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汽车生产企业不得作虚假、夸大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不得诱导驾驶人忽视安全驾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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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汽车营销宣传活动进行规范。通知要求汽车生产企业真实客观地开展营销宣传,如实说明产品创新设计的使用边界、限制条件及研发测试验证情况,不得进行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宣传,不得使用违反交通法规的场景宣传产品功能,也不得诱导驾驶人忽视安全驾驶责任,以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相关功能。